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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人社信息化项目监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4号楼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57号)要求,政务信息化项目需要实现监理制、结合我局信息化建设需求,拟引进监理公司对我信息化项目进行监管,确保项目有序规范实施。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对我局软硬件系统展开监理服务,做好系统稳定可持续运行,并提供全面的信息安全服务;合理配置人员,优化投入资源,充分达到建设目标要求。
由于系统所涉及的数据较多,属于政府的内部资料和社会公众的个人信息,这些数据的安全性至关重要且具有保密性,要求中标单位有完善的安全保密制度和严格的保密措施,系统建设必须遵循有关国家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要求,按照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法规实施安全等级保护,加强系统信息安全管理。
对我局所有硬件、维保服务和100万以下软件开发类信息化项目建设按照项目管理标准进行监管,提供建设全过程文档记录,监理服务期一年。
以项目建设合同、监理委托合同、国家(GB/T19668.1-19668.6《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项目采购人需求为依据,通过专业的控制手段,协助采购人全面地进行技术咨询和技术监督,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确保建设行为合法、合理、科学、经济,使建设进度、投资、质量达到建设合同规定的目标。
监理质量目标控制是监理技术服务的核心所在,也是监理单位综合实力的最好反映,所以做好监理质量目标控制方案,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能达到采购人要求的质量目标。
确保项目建设中的设备和各个节点满足相关国家(GB/T19668.1-19668.6《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地方或行业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按照承建合同要求进行基于总体方案的细化设计、开发、安装、调试和运行;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过程涉及用户需求调研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系统实现、系统测试和系统运行等比较复杂、制约因素多的工作内容,应该成为质量控制的重点;深化设计方案的确定、开发平台选定,也要进行充分论证。
要求监理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对项目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估,以确保质量合格。
投标人应针对项目建设中软硬件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项目培训等提出项目监理的质量控制原则、方法、措施、工作流程和目标。
依据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采用动态的控制方法,对进度进行主动控制,确保项目按规定的工期完工。
通过对项目概要设计的分析、研究,提出针对项目建设的、有代表性的信息工程监理进度控制的主要原则、方法、内容、措施、工作流程和目标。
协助用户控制项目建设总投资在项目预算及审计范围内,减少项目建设中的额外开支。
以项目采购人和中标人实际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确保项目费用控制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以项目采购人和中标人的可研、招投标文件,以及签订的合同建设内容为监理依据,确保项目实施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没有遗漏,如有则需进行变更流程。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建设的特点,从实际出发分析项目监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制定相应的监理工作规划、对策和策略,以便日后有针对性的开展建设项目的监理服务工作。
1、组织措施:建立质量管理系统,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责任。
对采购的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的综合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
监督审查采购人实施其培训计划,并征求采购人的意见反馈;
监督审查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型号、数量、到货时间以及设备的技术资料、系统集成和软件安装在实施过程中所有相关文件的标准性和规范化,在各项目验收时,应监督项目采购人提交符合规定的成套资料,包括印刷本和电子版。
对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文档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在监理项目验收时,应提交符合规定的监理项目的成套资料,包括印刷本和电子版。
2、编制项目控制进度计划: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和网络图。按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包括系统建设开工、设备的采购、设备的安装调试、软件的编制、试运行等各方面内容, 做到既要保证各子系统、各阶段目标的顺利实现,又要保证项目间、阶段间的衔接、统一和协调。
3、审查项目采购人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分析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是否能满足合同工期及系统建设总进度计划的要求,特别要对照上阶段计划工程量完成情况进行审查, 对为完成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所采取的措施是否恰当、设备能否满足要求、管理上有无缺陷进行审查。要根据采购人所能提供的人员及设备性能复核、计算设备能力和人员安排是否满足要求等,分析判断计划是否能落实,审查采购人提出的设备供应计划能否落实。如发现供应计划未落实,应及时报告采购人,要求采购人采取应急措施满足系统建设的需求。
4、项目建设进度的现场检查:随时或定期、全面地对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加强项目建设准备工作的检查,在项目或部分工序实施前,对情况进行检查,要加强检查设备、人员安排、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准备工作符合要求,不影响后续项目的进行。
5、进度计划的分析与调整: 要保证建设进度与计划进度一致,经常对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即出现进度偏差时,首先分析原因,分析偏差对后续工作的影响程度,并及时通知采购人采取措施,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和修改计划的指令。
1、组织措施: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项目管理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
2、审查设计图纸和文件,审查采购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技术措施,深入了解设计意图,在保证系统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优化设计。
3、严格督促采购人按合同实施,严格控制合同外项目的增加,协助采购人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制定设计变更增加工作量的报批制度;及时了解系统建设情况,协调好各方矛盾,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对发生的事件严格按合同及法律条款进行处理,认真进行索赔调解。
合同管理是加快系统建设进度、降低系统建设造价、保证系统建设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合同管理,可以督促采购人在各个阶段按照合同要求保证设备、人员的配备及投入,保证各阶段目标按合同实施,减少索赔事件,控制系统建设结算等。具体要求如下:
1、以合同为依据,本着“实事求是、公正”的原则,合情合理地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争议。
7、合同管理坚持标准化、程序化,如设计变更、延期、索赔、计量支付等应规定出固定格式和报表。合同价款的增减要有依据,合同外项目增加要严格审批制度。重大合同管理问题的处理,如大的变更、索赔、复杂的技术问题等,组成专门小组进行研究。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合同条款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尽早处理,以免造成损失。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为了实现对进度、质量、投资的有效控制,处理有关合同管理中的各种问题,监理方需要收集各种有用的信息。信息的来源主要包括采购人文件、设计图纸和文件、采购人的文件、建设现场的现场记录(或项目管理日志)、会议记录、验收情况及备忘录等等。其中项目管理日志是进行信息管理的一个最重要的方面。项目管理日志主要包括当天的工作项目和工作内容、投入的人力和设备运行情况、计划的完成情况及进度情况、停工和返工及窝工情况。信息管理主要措施要求如下:
1、制定详细的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传递和利用制度,力求信息管理的标准化和制度化。由专人负责系统建设信息的收集、分类、整理储存及传递工作。信息传递以文字为主,统一编号,利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力求信息管理的高效、迅速、及时和准确,为系统建设提供及时有用的信息和决策依据。
3、做好双方合同、技术采购人案、测试文档、验收报告等各类往来文件的存档。
4、建立必要的会议、例会制度,整理好会议纪要,并监督会议有关事项的执行情况。
5、立足于建设现场,加强动态信息管理,对现场的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做到以文字为基础,以数据说明问题。根据收集到的信息与合同进行比较,督促采购人的人员和设备到位,促使承包商按合同完成各项目标,从而实现对进度、质量、投资的控制。
6、建立完整的各项报表制度,规范各种适合项目的报表。定期将各种报表、信息分类汇总,及时向采购人及有关各方报送。
7、监理项目验收时,应提交符合规定的有关项目的成套资料,包括印刷本和电子版。
2. 安排足够的监理人员,成立项目监理部,按项目需要派驻相应的专业人员进行项目现场监理,随时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作师代表必需专职于本项目;
3. 制定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方案并协助采购人组建相关机构,并提供相关培训;
4. 熟悉了解项目的业务需求,协助采购人对项目的目标、范围和功能进行界定,参与并协助项目的设计方案交底审核工作;
6.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文档管理制度,制订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档制作、管理规范,并予以贯彻落实;
7. 与采购人一起制定评审机制,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随时关注隐患苗头,如发现将会导致失败的情况出现时,应及时启动评审机制,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审,对评审不合格的,应向采购人提出终止合同意见。此外,还应组织定期评审(阶段性评审、里程碑评审、验收评审),对评审结果为优的,提出奖励意见,评审不合格的,则向采购人提出处理意见。
投标人应对项目从设计建设到项目验收阶段制定一整套项目监理的工作流程,并叙述各阶段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由承包单位承担设备/材料采购任务,项目监理单位在设备/材料采购阶段监理工作主要有:
1) 审核建设设计方案:开工前,由监理单位组织实施方案的审核,内容包括设计交底,了解需求、质量要求,依据设计招标文件,审核总体设计方案和有关的技术合同附件,以避免因设计失误造成实施的障碍;
5) 审核实施人员:确认施工方提交的实施人员与实际工作人员的一致性,如有变更,则要求叙述其原因;
4) 对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责成有关单位解决。解决问题后,进行二次监测;
监理单位承诺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建设质量保修期规定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主要有:
投标人应根据上述监理工作内容(但不局限于上述内容),分别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流程,使项目的监理工作流程化、制度化。
根据项目的特色,项目要求以现场监理为主要方式进行,在建设现场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具备所从事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和类似系统经验,并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本次监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在整个项目建设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保证有三分之一工作日以上的时间到采购人现场,且必须在建设期间全程常驻至少一名监理工程师在采购人现场进行监理协调调度。监理公司应建立项目监理小组,负责整个项目的全程监理工作。监理人员的确定和变更,须事先经采购人同意。监理人员必须奉公守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项目监理组织形式应根据项目的特点、项目承包模式、采购人委托的任务以及监理单位自身情况而确定,结构形式的选择应考虑有利于项目合同管理、有利于目标控控制、有利于决策指挥、有利于信息沟通。
要求投标人在报价方案中要明确项目监理的各项运作,包括监理人员的相关资料、职能分配、监理组织的构成及工作流程、各项监理工作的相关负责人等。
投标人应制定有关项目信息管理流程,规范各方文档并负责整理记录归档采购人与中标人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等各种文档,并定期以监理月(周/季)报形式提交采购人。包括下列监理工作:
投标人应针对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信息分类表、信息流程图、信息管理表格、信息管理工作流程与措施,同时要求采用先进的项目信息管理软件对项目信息进行综合管理。
项目建设过程中会与中标人签订各种合同,投标人应该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合同从草案到签署的管理工作流程与措施,规范合同管理,并在具体项目合同执行时进行下列监理工作:
项目要求投标人制定一整套项目监理安全保密制度,确定项目保密责任人,同时要求投标人:
1) 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规文件规定,要求监理履行保密责任,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1) 审核监理方应提交的各类监理文档和最终监理总结报告,综合评估监理方在系统开发进度、质量把关、重难点问题解决、项目投资等方面的监理情况。只有文档齐全,系统开发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才予验收。
投标人须提供详尽的监理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部署、项目管理目标、施工准备、进度控制、质量管理、验收方法等内容。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方式: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